发表时间:2018/11/24 浏览次数:1585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工作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展示陕西青年企业家风采和我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杨凌示范区青年企业家协会决定开展杨凌示范区“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
一、推荐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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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劳动关系和谐,在金融、工商、税务、质检、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均有良好的信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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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创业创新或推进就业方面成就突出,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税收、诚信、社会责任方面有突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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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域或行业经济实力强,社会影响大,业绩突出,具有带头示范先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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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陕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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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青企协会长、副会长不参与评选;
二、推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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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杨凌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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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 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式 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内容主要包括:候选人基本情况、经营管理能力、经营管理绩效、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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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正面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5寸工作照片1张(所需照片只提供电子版);
三、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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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杨凌示范区青年企业家协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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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活动,推荐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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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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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评选、表彰工作,协助评选委员会组织对候选人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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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规则及候选人公示、评选结果,将在杨凌示范区青年企业家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与微博进行刊登。